【爆竊學校】涉潛入將軍澳一中學 兩男生爆竊罪成候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1/19 15: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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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潛入將軍澳一中學,兩男生爆竊罪成候判。(資料圖片)

4名包括組織「光城者」成員在內的男生,涉於2021年5月潛入將軍澳一間中學爆竊,被控入屋犯法罪及襲警等罪。2名其時在該校讀中六、患過度活躍症的男生否認入屋犯法罪受審,今(19日)於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。法官指被告戴上鴨舌帽掩飾身分和管有手套,事前預先到場觀察,因校內有貴重資源,裁定被告唯一意圖是偷竊。法官押後案件至2月9日判刑,其間為被告索取勞教中心及社會服務令等報告。

本案為區域法院案件,今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。被告賴俊羲(19歲,學生)及陳政騫(18歲,學生)否認於2021年5月5日入侵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,意圖在該處偷竊。賴已承認襲警罪;同案被告17歲阮姓男生及蔡永傑(21歲,倉務員)早前已認罪。

暫委法官梁嘉琪裁決時指,被告與同案已認罪的被告一同在夜闌人靜時,先到學校一帶「踩線」,待學校保安離開後潛入學校,必然有特定目的。各人進入學校時均戴上可掩飾面容的鴨舌帽,其後被搜出具保護用途的手套。法官指,當時校內有未上鎖的單車及其他貴重財物,推論被告有偷竊意圖,裁定罪名成立。

法官拒絕接納辯方指,被告甚少機會使用學校近年落成的泳池,賴在警誡下稱「擒入學校想去游水」,而同案被告被搜出濕透的泳帽和泳褲等,故被告的意圖並非偷竊。惟法官指,辯方並非指被告潛入學校後有游泳,而當時泳池的出入口被鎖上,故被告的濕泳褲與泳池無關。法官亦認為,被告當時仍要應考文憑試選修科,潛入學校而受傷、受罰或染疫的風險太大,亦拒絕此辯解。

法官押後至2月9日判刑,其間為被告索取勞教中心、教導所、更生中心及社會服務令報告,被告須還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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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